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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必须做引产手术?毕节妇科医院表示:女性妊娠超过一定时间后,胎儿就会变大,超过微痛人流的使用范围,而要接受引产手术。那么哪些情况下要接受引产手术?
哪些情况必须做引产手术?
1、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2、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3、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4、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5、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,也需立即引产。
6、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毕节妇科医院医师提醒广大女性朋友,想要孩子的人们一定要做好要孩子前的准备,不要盲目怀孕。若怀孕了需要做引产手术一定要及时到正规专业妇科医院进行检查,选择适合自己的引产方法进行手术,不要盲目到小黑门诊进行,以避免严重危害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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